在中国同性恋如何“结婚”?

很久没有写关于同性恋的话题了,今天给广大同性恋群体送个大“福利”吧。

在同性婚姻还没有合法的中国,那作为一个同性恋是不是就真的没有未来了呢?

因为很多同性恋人群总是担心一些确确实实存在的社会问题:

例如:一方生病了,另一方是无权在手上单上签字的。

例如:一方先离开了,另一方是无权继承对方的遗产的。

这就是婚姻给伴侣的一种保障吧,但现在国家出了一种新的法律,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获得相同的权益。

第一种生病签字的权益可以用《意定监护人》公证,意定监护人公证不仅仅可以在手术书上签字,同时还有决定治疗方案,管理病人财产,例如需要大额治疗费用需要变卖病人房产等权利,当然如果你不是全额放心还可以指定监管人员,当然如果你完全信任对方也可以不指定,全全交给对方一个人决定。

我们都知道一件事情就是18岁之前我们是有监护人的,但18岁以后我们就不再有监护人了,所以18岁以后我们可以指定一个人来做我们的监护人,这个人不需要非要有血缘或亲属关系,只要是我们信任的人就可以了。

《意 定监护人》并非指针对同性恋群体,而是给所有人的一个后续保障,异性恋群体一样可以使用的,例如已婚人士对伴侣或家人不满意或不放心,同样可以指定一个你最信任的朋友或某一个亲人来做自己的监护人。

下面是《意定监护人》的一部分模板,更多细节就不发出来了,希望可以帮助到一部分真心诚意在一起的同性恋群体。

第二种继承遗产的权益可以直接立《遗嘱》,这个就不用多说了,很久以前就有了。

《意定监护人》解决的是生前的事,《遗嘱》解决的是生后的事,加在一起相当于结婚证的功能吧。

当然还不能完全等同于结婚证,毕竟分手了是不能带走对方一半的财产的,当然同时也不会被分走一半财产不是?所以其实很公平的,毕竟打着分财产的另一半不要也罢。

愿天下真爱在一起。